吳怡霈遭控過失傷人 花91萬換撤告 11 Oct 05:47 PM 2016-10-11 17:47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╱即時報導 女藝人吳怡霈去年開BMW轎車時,未禮讓直行車右轉,擦撞一輛機車,車上廖姓、陳姓年輕女子被撞倒、受傷;陳女下巴嚴重磨傷,不但多顆牙齒斷裂,還有咬合不正後遺症,士林地檢署
2016-10-11 17:47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╱即時報導
女藝人吳怡霈去年開BMW轎車時,未禮讓直行車右轉,擦撞一輛機車,車上廖姓、陳姓年輕女子被撞倒、受傷;陳女下巴嚴重磨傷,不但多顆牙齒斷裂,還有咬合不正後遺症,士林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吳女。兩被害人一度欲求償6百多萬,士林地院今開庭,雙方達成調解,吳怡霈願賠陳女81萬7622元、廖女9萬7515元。
民事部分,吳怡霈同意在10月31日前履約,兩被害人將在收到賠償金後撤回過失傷害告訴。
去年8月25日近午,吳怡霈駕車由民權東路東往西方向行駛,在右轉6段218巷巷口時,未禮讓後方直行的機車先行,騎乘機車的廖姓女子(26歲)撞上倒地,後座同齡的陳姓女子則先撞擊轎車引擎蓋,再彈落2公尺外地面。陳女不僅頭部、腹部與胸部多處擦傷,她的下巴因「犁」到路面,十多顆牙受損,其中臼齒等7顆牙齒牙根斷裂,必須重建。
吳怡霈警詢時坦承轉彎時有發現「後面有機車過來」,她有打方向燈,以為對方會讓她先過,沒想到機車與轎車右側碰撞。檢察官認為吳怡霈未禮讓直行車才釀禍,依過失傷害罪起訴,今天開庭時,檢方另認為吳女要右轉卻沒在交叉路口前30公尺處換入外車道,也有過失。
吳女開庭時戴著口罩,法官詢問她犯罪過程,她回「請律師代答」,但法官表示「妳是當事人,律師又不在現場!」。律師林國忠說,雙方今已達和解,並呈報和解書;陳姓、廖姓女子也同意和解條件。
吳怡霈今出庭時低調不語。女藝人吳怡霈以91萬多元和解金換取被她撞傷的2名女子撤回刑、民事告訴。記者王宏舜/攝影 分享
Let's block ads! (Why?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