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人秦偉涉性侵被起訴 檢求刑共49年 ( http://udn.com/news/story/7260/2084321 )04 Nov 10:22 AM 2016-11-04 10:22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╱即時報導 ( https://pgw.udn.com.tw/gw/photo.php?u
2016-11-04 10:22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╱即時報導
藝人秦偉被控涉嫌性侵多名女子,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,認為他涉犯7次強制性交罪及3次強制性交未遂罪,提起公訴,求刑共49年。 圖/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
檢方指出,秦偉違反被害人意願與她們性交或未遂,除以粗暴手法,不顧反抗還哄騙「很喜歡你」、「很愛你」、「想跟你生小孩」等承諾,並要求被害女子喊他老公,但發生性行為後幾後即態度敷衍或不聯絡。秦偉多次用相同手法犯案,顯見非單純感情偏差,而是有性侵害心裡。
造型師「濱小步」偕同另名施姓被害人,前往北檢控告秦偉涉嫌強制性交,她接受媒體採訪時,一度痛哭失聲,她說6年前被秦約到住處,卻突被秦強吻,當時秦還要她跟他生小孩,她表明不要,仍遭性侵2次;目前有14名被害人透過媒體爆料,指控秦性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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