演員馬幼興不滿被控性侵 反提誣告 26 Jul 02:14 PM 2016-07-26 14:14 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、張宏業╱報導 本土劇演員馬幼興不滿被T姓女演員指控性侵,他今天下午親赴台北地檢署,對女方提出誣告及加重誹謗告訴,並提出「可去廟裡發誓」等5點說明,以示清白。 女演員T女控訴遭
本土劇演員馬幼興不滿被T姓女演員指控性侵,他今天下午親赴台北地檢署,對女方提出誣告及加重誹謗告訴,並提出「可去廟裡發誓」等5點說明,以示清白。
女演員T女控訴遭本土劇演員馬幼興涉性侵,並出示驗傷單、報案三聯單,但馬稱兩人是交往的男女朋友,否認性侵,馬認為必須捍衛清白,今天下午赴台北地檢署,提出誣告及加重誹謗告訴。
馬幼興還發表五點聲明,一、他說T女的指控與完全事實不符;二、他邀請T共同到廟裡發誓;三、他希望T女在偵查期間能共同接受測謊;四、如果偵訊測謊結果證明他有說謊,他會消失在台灣演藝圈:五、他從來沒有做過壞事,也沒告過人,這是第一次對人提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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